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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寫這篇文章已經很久了,前陣子小嫻自爆出生就沒有子宮,積極尋找代理孕母,讓代理孕母這個話題炒得沸沸揚揚。身為一個曾經被貼上不孕症標籤的女人,我心裡有很多感觸想分享給大家。

從很想生小孩開始,我就很喜歡看一系列關於懷孕、不孕的電視節目和電影,譬如國家地理頻道的「子宮內日記」,有了小孩以後,也超愛看旅遊生活頻道的「產科醫師嬌娃」、「家有新生兒」、「喜迎多胞胎」、「寶寶震撼彈」、「家有六千金」,看人家一次生四胞胎、五胞胎、六胞胎,就覺得生雙胞胎沒什麼嘛~~~~人家那樣才叫忙才叫累,我有什麼好抱怨的,(但還是很常抱怨XD)。其中「家有新生兒」曾經有一集的內容是,美國一個女性罹患乳癌,因為治療的關係無法懷孕,她本來已經絕望,最後她的妹妹主動提議當她的代理孕母,妹妹自己已經生過一對龍鳳胎,後來又透過試管療程成功幫助姊姊懷了雙胞胎。我還記得妹妹在剖腹生產當天說:「這感覺真好! 知道待會要生小孩卻不用帶新生兒回家!

記得之前的新聞也有報導在國外有媽媽當女兒的代理孕母,我心血來潮想測試一下,於是在Line上面問我姊如果我天生沒有子宮,願意當我的代理孕母嗎? 我姊立馬回我:「可以」。或許是因為我姊知道我只是隨便問問,她也隨便答答,也或許是我姊真的願意。總之,「可以」這兩個字讓我覺得好窩心。

2017-03-10_161734   

 

我想從一個不孕症女性的角度來談談代理孕母這個話題,我贊成代理孕母合法化需要嚴謹而完善的配套措施,要考量許多層面,但我不想深究立法、宗教、人權,只想單就心理層面來分享我的觀點。

我從來就不覺得「人生而平等」這句話是對的,許多人一出生就註定了「不平等」,一個出生富裕家庭和出生貧苦家庭的人、一個出生健康的人和出生就肢體有缺陷的人,我們能說這是平等嗎? 而一個出生就沒有子宮的女人,或是怎麼樣都無法懷孕的女人,不也算是一種身體上的殘缺嗎? 肢體有缺陷,在外觀上顯而易見,但不孕婦女的殘缺,在外觀上卻看不出來,在這個社會上,少了同情,多了壓力。除非經歷過不孕,不然沒有人能說他能感同身受,也沒有資格為這些女人發聲。不孕是一種禁錮,挫折、失落、忌妒、悔恨、羞辱、壓抑、渺小、、太多太多的負面情緒交雜,一天二十四小時像鬼魅般糾纏著,讓人變得陰暗、扭曲。被自己的身體背叛,被「想生小孩」的念頭逼瘋,瘋到如果有人說吃大便就會懷孕,我也會毫不猶豫地吃下去。這不應該是上天賦予女人最基本最基本的生殖能力嗎? 為什麼會那麼難?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如果有一個人對不孕的我說,她願意把她的子宮借給我十個月,讓我和另一半的受精卵放到她的子宮,她願意代替我孕育我的孩子,十個月後,我能紮紮實實地把我的孩子抱在手上,我能終結不孕帶來的一切不幸,我會是一個「媽媽」。我想我會下跪跟她說謝謝,把我的福報分給她,而我相信她的行為本身就是一種大愛,就會為她帶來很多福報。代理孕母是我快要在大海溺斃的時候,飄過來的浮木。

反對代理孕母的人可能會覺得這個過程不倫理又違背自然、違反尊嚴,自己的孩子卻不是自己經歷懷孕、陣痛、生產過程而來,哪還能算是媽媽? 但他們哪能懂那背後深厚的意義?

反對代理孕母還有一種說法是,代理孕母會加深父權體制「傳宗接代」的觀念,因此反而是壓迫女性。我覺得這是很舊式的觀念,到今天的確還是有一些女性受到婆家傳宗接代的壓力,沒有生小孩在婆家就一輩子被刁難被恥笑。但我必須說,現在女權意識抬頭,許多女性不再受「傳宗接代」的束縛,要不要生小孩是自己的選擇,要生小孩純粹是因為「我想要小孩」的本能驅動,想要當媽媽,想和另一半有愛的結晶,想要感受生兒育女的樂與苦,想要賦予生命,也想完整我的生命。但我的身體卻不給我這身為女人最基本的能力,這樣的渴望,和任何其他人都無關。

還有另外一個反對的點是,代理孕母費用龐大,社經地位較高的人才能負擔得起,而擔任代理孕母的人通常是社經地位相對弱勢的族群,等於是把女人工具化、子宮商品化,是有錢人消費窮人的身體。但我想問的是,相同的概念,幫傭、司機、工人,不也是有錢人消費窮人的身體? 重點是,不應該把代理孕母界定是「消費」,代理孕母是出於自由意願的選擇,不是被脅迫,代理孕母應該是政府對無法生育的夫妻提出除了領養以外的解決方案,幫助這些夫妻不致因為身體上的殘缺而造成人生的缺憾,對不起,有個很現實的點,在走到領養這一步之前,有些不孕夫妻還是不死心地懷抱著想要有「自己的孩子」的夢想。代理孕母不是商品,是代替老天爺把被剝奪成就「為人父母」的基本權利還給這些夫妻的德政。金錢是一種給代理孕母的補償,感謝她願意代替不孕夫妻忍受懷孕的不適,幫助不孕夫妻圓了本來被醫生宣判不可能的夢,不能因為牽扯到金錢報償就說代理孕母是一種商業行為,搞不好有些代理孕母純粹想要幫助人,我倒覺得這是一種在醫生都宣告無能為力的時候的輔助醫療方案。

許多人一想到代理孕母就想到很久以前的電視劇花系列裡的「顧小春」,也或許因此造成許多人對代理孕母的刻板印象。我相信代理孕母的確會衍生一些不可避免的爭議,所以在真正合法化之前,須要經過許多各界專家以及部會的多次討論、審議,經由審慎的立法和規範來保障代理孕母以及委託夫婦的權益。

 

班媽悄悄話:或許很多人不認同我文章中的觀點,覺得我太偏頗,一面倒向代理孕母,我承認文章中的觀點和角度可能不夠全面,但身為過來人,我真心覺得代理孕母會拯救許多不孕夫妻,讓不孕夫妻可以依據自己的狀況多一條路走。有些女性因為不孕而罹患憂鬱症、癌症,也有些夫妻因為不孕而離婚,沒有走過這段路的人不會知道深陷其中有多可怕。所以,如果能擺脫不孕的黑暗,讓不可能變成可能,即使到合法化還需要很長的一段路,但我期待那一天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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