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中時和同學一起到西門町逛街,二十多年前的那個年代,年輕人很流行穿「矮子樂」,就是跟很高的鞋,我身高超過165公分,但我內心不知怎麼地也嚮往那個矮子樂的世界,只因為是流行,覺得如果有一雙跟很高的鞋就很潮。於是那次在西門町我看上一雙跟大概有十公分的深咖啡色粗跟皮鞋,穿起來我就快180公分了,我不在乎,因為穿起來整個人很修長,像麻豆一樣,但有一點讓我很猶豫到底要不要買,就是那雙鞋沒有我的尺寸,最大的尺寸整整比我的尺寸小了兩號,我就很像灰姑娘裡那個大腳的姊姊,硬是把腳塞進小小的玻璃鞋裡,腳趾也痛、腳跟也痛,我想如果那雙鞋有情緒,它應該也在喊痛。但流行能超越疼痛,考慮十分鐘後我就付了錢,我記得是1100元,以當時一個高中生來說算是很大的支出。我當場就脫下原本的鞋,穿起新鞋來,我記得接下來的逛街行程我都很不舒服,因為第一次穿這麼高的鞋,腰酸背痛,加上鞋子太小,腳趾都脫皮了,腳後跟也被磨破一層皮。但我還是堅持不換回原來的鞋,就這樣一路痛回家。回家後把這雙鞋放進鞋櫃裡,每次想說該拿出來穿一下,但卻因為之前疼痛的教訓而放棄,於是這雙鞋我只穿過那麼一次,再也沒穿過了。幾年後發現鞋跟發了霉,就這樣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