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的年代,刺青是一個禁忌的話題,通常都連結到負面的形象,譬如角頭老大、混幫派的才會刺龍刺鳳。這幾年許多藝人帶動風潮,刺青變成一種個性的象徵,甚至是藝術,可以把代表自己的圖案刺在身上當成永遠的紀念,也讓別人看到刺青就大概知道你是怎麼樣的一個人。之前很喜歡看旅遊生活頻道的一個節目 – LA刺青客和邁阿密刺青客,那時才知道刺青的博大精深,刺青還有分派系,厲害的刺青師傅把皮膚當成畫布,可以刺陰影、刺層次,把一個人臉都刺上去,看起來就像照片一樣。而每一個刺青背後都是一個故事,卡崔娜颶風過後,有個80幾歲的老太太到刺青店,想刺一個符號在自己腳上,就是怕如果之後也遇到颶風,萬一自己死時面目全非,那麼親人可以透過腳上的刺青認出她,好心酸的動機阿~~

昨天和班爸聊天時,班爸說他絕對不刺青,唯一會想刺的,就是將來把小孩的名字刺在胸口,我覺得還蠻感人的。有人和男女朋友愛的火熱,會把男女朋友的名字刺在身上,我就覺得這是不智之舉,因為誰知道會不會分手,分了這個刺青要怎麼辦? 但如果是小孩的名字就很有意義,因為自己的骨肉就是一輩子的印記。

和班爸聊天時也讓我想到,十年前年輕不懂事的我,因為看到大小S身上的刺青,讓我萌生「也來刺青吧!」的念頭。那時候西門町有條刺青街,某一個星期天我就拉著以前廣告公司的同事,叫她陪我去刺青。刺青街上的師傅應該都是很兩光的,店裡面都會有一本「圖庫」。我是個衝動又固執型的消費者,意思就是我看到了就要買,而且沒買到就不回家。基於以上這樣的個性,我那天就是看了一個還OK的店,進去翻了圖庫裡的一個圖,選定刺在右腳踝,就刺了。還記得刺的費用好像是2000還是3000塊。那時候刺完覺得很興奮,一直覺得藏在褲管裡的右腳踝熱熱的,從那一刻開始我就是個有刺青的型女了。回家以後不敢跟媽媽講,這個秘密一直藏著。過了幾個星期,老覺得那個圖案沒有好看也沒有不好看,就是個說不出的東西,而且覺得它好小。於是我又拉著姊姊,回到西門町,再隨便找了一家刺青店,請師傅幫我把刺青加大。這次又付了2000還是3000塊,但其實對這個刺青圖案一直沒有很滿意,現在想想當初應該找個有商譽的刺青師傅,請他幫我設計個代表我的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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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莫名其妙的刺青圖案

刺青是個奇妙的事,有了第一個就會上癮,我那時還想說要找個時間在脖子後面再刺一個,或是刺在股溝上方,還好這樣的熱度一下就退卻了。時間久了,這個刺青對我來說就像是身體的一個部份,不會太去注意。只有在別人看到了問:「你的刺青是真的還假的?」或是「那圖案是什麼?」的時候,我才會想起它的存在。

大概是五年前,開始覺得這個刺青有點礙眼,圖案愈看愈醜,於是決定要用雷射除刺青。之前聽過人家說,雷射很痛,像是橡皮筋一直彈皮膚。緊張與不安的我到馬偕醫院美容中心雷射除刺青,抹了麻醉藥膏一個鐘頭,就進診療室,側躺在診療台上,醫生說:「要開始囉! 不能看雷射,不然會瞎掉。」我懷著緊張的心情,等待那一刻的到來,之後馬上聽到「啪啪啪」的聲音,開始了!! 你他媽的! 好痛阿!!!! 什麼橡皮筋,屁啦! 根本就是縫紉機或是訂書機! 就想像縫紉機加訂書機,一直刺進皮膚,大概就是那樣的感覺! 其實雷射的時間很短,大概兩分鐘吧,但是會把一個人一年的精力都用完…出了診療室,聞到一股焦味,我想是我的皮膚吧。坐在診療室外面,整個人身體好軟,聽到下一個人要雷射除眼線,我想那個人不死也剩半條命了。

醫生說,大概要去個三四次才能雷射的比較乾淨,但是不能百分之百除掉,還是會留下淡淡的顏色。我的刺青範圍不小,這醫生已經算我便宜了,6000塊,比當初刺青還貴,真是有點自作自受。雷射完的傷口每天早晚要換藥一次,老實說每次翻開紗布我都還蠻想吐的,因為傷口好可怕,後來因為處理不慎傷口還發炎,痛不欲生。

醫生說半年去一次,但是我硬是拖了一年才去第二次雷射,因為…我真的好怕~~~~這跟生孩子應該不一樣,人家說生完就忘了那個痛,可是我雷射完過了一年絲毫沒有忘記那椎心刺骨的痛。

我本來想就這樣一直拖下去好了,但是腳上的刺青顏色變的不三不四難看斃了。看到久違了一年的醫生,我已經皮皮挫了,我跟醫生說:「這次可以打麻醉嗎? 我覺得擦麻藥一點用都沒有。」醫生說:「但是打麻醉針很痛喔! 你這個刺青面積很大,大概要打個七八針。看你是要打麻醉先痛,還是擦麻藥雷射的時候痛。」這很像一邊是懸崖,一邊是山谷,看你要往哪邊跳? 最後我還是選擇擦麻藥,醫生說這次讓我擦兩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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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擦上兩條麻藥

擦過麻藥後要等一個鐘頭藥效才會發作,那一個鐘頭真的很難熬。一個鐘頭過後,我側躺在診療台,兩手緊抓著外套,準備那個像縫紉機縫腳的痛來臨。聽到雷射機器的啪啪聲,開始了! 咦~~~還好耶,沒什麼感覺,耶!!兩條麻藥有效!過了大概20秒,ㄟ~~~一年前熟悉的感覺回來了,開始痛,很痛,狠痛狠痛,靠么的痛! 想要罵祖宗十八代的痛!!

我因為受不了了,試圖冷靜的說:「好痛喔~~~~」但聲音顫抖著。

醫生說:「你之前去刺青之前有跟你媽說嗎?」我想醫生應該是想用聊天轉移我的注意力。

我說:「沒有」

醫生說:「那現在就是你的懲罰」

原來不是要聊天,是要趁我痛徹心扉的時候補我兩槍!! 整個療程大約兩分鐘結束,但是我的感覺像一世紀,下了診療台,一陣皮膚燒焦的味道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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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雷射完的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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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傷口包紮完成

回到家洗澡,用塑膠袋把傷口包起來,上下用透明膠帶黏緊,這樣傷口才不會碰到水。洗好澡,我害怕的時候也來臨了,準備要擦藥,慢慢把紗布撕下來,前十秒都很順利,撕到中間的部份,嗯~~撕不太下來,施了一點力,還是撕不下來,而且很痛>< 紗布黏在傷口上!!我媽說,趕快用開水澆濕紗布,看能不能撕下來,答案是: 不行! 因為我的傷口是在右腳腳踝外側,所以整個人必須坐在地上扭轉身體才有辦法處理傷口,這個姿勢維持兩分鐘還OK,超過五分鐘真的很不舒服,覺得脖子和腰都快斷了,不停用開水淋紗布,傷口很怵目驚心,紗布黏在上面更噁心,我就這樣搞了一個鐘頭,和傷口對看了一個鐘頭,終於!!!!紗布終於撕下來了,但是我也累斃了,血糖降低了,整個人很暈,馬上到廁所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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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紗布黏在傷口上!!白白的就是紗布 

過了兩天,傷口又發炎了,腳踝很腫,我晚上睡覺都用人工皮貼在傷口上,包覆性很好,可以吸傷口的組織液,而且不會進水,可以貼著洗澡,我都是晚上貼著人工皮睡覺,早上再換成紗布。但是有一天睡覺睡到一半,發現腳溼溼的,原來是組織液太多流出來,沾到床單和棉被上,只好睡眼惺忪地起來換藥。隔天學乖了,我在人工皮外面貼上「衛生棉」,衛生棉吸收力很好,只是看起來有點可笑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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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經歷兩次雷射後的刺青,還是看的到一點黑色,雷射過後的皮膚會留下淡淡的疤

我應該是不會再去第三次雷射了,留下不均勻的膚色就當作是給自己的教訓 (其實是因為我太怕不敢再去了)。奉勸要去刺青的人,真的要想清楚,因為後悔了就會淪為跟我一樣的下場。但如果將來有了小孩,我真的會考慮把小孩名字刺在我身上,那是甜蜜的印記阿! 也難怪我都不怕打排卵針,因為和雷射比起來,打針就像被蚊子叮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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